问题 | 未成年改名字必须要父母都到场嘛 |
释义 | 法律分析:未成年人更改姓名的需要经过父母双方同意,但并不一定要求父母双方都必须同时到场,父母双方先后到场或者一方委托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也是符合程序的。根据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成年人不需要,但是未成年人需要。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需要更改姓名的,可由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核实情况后予以变更。对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改名字具体流程步骤1、写更名申请2、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即可。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需要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公证要求超过16周岁要的公民改名字需要公证、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改名字的程序特别提醒,未满16周岁无此步骤、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14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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