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调解协议的有效性有两个基本要件,即自愿原则和约束力原则。自愿原则指当事人之间达成调解协议必须是自愿的,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强制或威胁;约束力原则指调解协议一旦达成,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因此,只有符合上述两个原则的调解协议才具有合法有效性。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调解协议应当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自愿达成,内容合法,符合公序良俗,方可生效。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应当自愿、合法、公平、公正、有利于双方当事人,并符合法律规定;调解协议合法,具有法律约束力。 3.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妥善处理刑事案件中调解协议和认罪认罚协议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三十三条规定:调解协议必须是当事人自愿达成,内容符合法律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且法律没有禁止的。 综上所述,只有符合自愿原则和约束力原则的调解协议才是合法有效的。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时要特别注意协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