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泉州身份证异地补办流程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泉州身份证异地补办的步骤和相关法律知识。异地补办身份证需要携带新户口本、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以及一张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到各异地办证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数码照相并交费。申办人办完手续后,应迅速通知家人,并携带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随后,申办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快证审批表》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审批通过后,申办人即可领取身份证快证。相关法 法律分析 一、泉州身份证异地补办步骤: 1. 申办人需携带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字迹必须清晰),前往各异地办证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数码照相并交费。 2. 手续办完后,申办人应迅速通知家人,并携带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3. 在派出所,申办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快证审批表》。 4. 派出所应在快证审批表上加盖户口专用章。 5. 随后,将此表提交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审批。 6. 审批通过后,申办人即可领取身份证快证。 二、相关法律知识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 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 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拓展延伸 泉州身份证快证的办理流程和注意事项如下: 1. 在泉州本地,身份证快证是一种方便快捷的身份证办理方式。 2. 申请人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一张近期彩色证件照等相关材料。 3. 申请人需要填写《泉州市身份证快证申请表》。 4. 申请人需要前往当地公安局户籍窗口进行办理。 5. 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 6. 注意事项: (1)申请人需要确保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 (2)申请人需要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 (3)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积极配合工作人员的工作。 (4)办理完成后,申请人需要领取身份证快证,并及时进行办理相关手续。 总之,泉州身份证快证的办理流程相对简单,但需要注意一些细节问题。建议申请人提前了解相关规定,准备好所需材料,以免浪费时间。 结语 泉州身份证异地补办步骤:申办人需携带新户口本并盖有派出所公章的第一页和办证人的户口信息页(原件或复印件均可,但字迹必须清晰),前往各异地办证受理点填写申请表、数码照相并交费。手续办完后,申办人应迅速通知家人,并携带办证人的新户口本和一张一寸相片(黑白、彩色均可)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在派出所,申办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快证审批表》。派出所应在快证审批表上加盖户口专用章。随后,将此表提交到当地公安局户政科审批。审批通过后,申办人即可领取身份证快证。相关法律知识:《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第十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第十一条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八条 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二章 申领和发放 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2011修正):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十六周岁以上公民的居民身份证的有效期为十年、二十年、长期。十六周岁至二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十年的居民身份证;二十六周岁至四十五周岁的,发给有效期二十年的居民身份证;四十六周岁以上的,发给长期有效的居民身份证。 未满十六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的,发给有效期五年的居民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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