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和个人如何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
释义 | 根据,缴费单位、缴费个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养老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局,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个人应当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由所在单位从其本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规定,缴费单位必须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准其缴费申报后的30日内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单位的缴费申报经核难后,可以采取下列方式之一缴纳养老保险费:(l)缴费单位到其开户银行缴纳;(2)缴费单位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支票或现金形式缴纳;(3)缴费单位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约定的其他方式。履行前款规定的申报核准程序后,银行可以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出的托收凭证从缴费单位基本帐户中划缴养老保险费。 一、社会保险欠费核销到哪里办理? 社会保险欠费核销到当地的社保管理部门办理,只要补交了社会保险就可以核销。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有关规定: 第十三条 缴费单位未按规定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者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不缴纳的,除补缴欠缴数额外,从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滞纳金并入社会保险基金。 第十四条征收的社会保险费存入财政部门在国有商业银行开设的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不同险种的统筹范围,分别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失业保险基金。各项社会保险基金分别单独核算。社会保险基金不计征税费。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由税务机关征收社会保险费的,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的缴费情况;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将有关情况汇总,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第十六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建立缴费记录,其中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并应当按照规定记录个人账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保存缴费记录,并保证其完整、安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至少每年向缴费个人发送一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通知单。 缴费单位、缴费个人有权按照规定查询缴费记录。 二、异地养老保险怎么转 1、异地养老保险转出的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向开发区离职单位提出异地转出申请,并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参保单位审核后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并粘贴身份证复印件; (3)由企业经办人员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申请表》到分中心登记部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 (4)将《缴费凭证》交付参保职工,由职工转交到转入地社保机构。 2、异地养老保险转入的流程如下: (1)参保职工到转出地社保开具《缴费凭证》; (2)由开发区接收单位在社保网下载,《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并依据对方社保提供的《缴费凭证》填写相关信息; (3)单位经办人员需携带《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等材料到分中心登记部办理; (4)分中心依据单位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转入条件的人员,将在15个工作日内在通知相关人员。 一、领取养老保险金的条件如下: 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已办理退休手续; 2、所在单位和个人依法参加养老保险并履行了养老保险缴费义务; 3、个人缴费至少满15年,过渡期内缴费年限包括视同缴费年限。 二、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流程如下: 1、申请人向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区、县公共职介机构和人才交流中心申请参保; 2、公共职介机构受理后,经审核符合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规定的,由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的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为申请人建立参保档案,并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参保手续,经办机构应及时为申请人办理参保登记、建立个人账户手续; 3、申请人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由公共职介机构或人才交流中心代理缴纳。已参加养老保险并按规定缴纳了养老保险费的个人,申请参保缴费证明的,应携带代理机构出具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证明。 总的来说,各个银行对于异地领取养老金的政策不同,经社保局经办人员签署同意意见后,申请人可携带异地取款申请书及其他相关材料到银行办理异地取款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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