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1)残疾人到当地乡镇残联出具证明 (2)残疾人按区域管理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本人免冠2寸照片四张到县级残联免费办理残疾人证。 (3)以《中国残疾人实用评定标准》认定发证。对于明显残疾,易于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可直接认定发证;县级残联难以直接认定残疾类别、等级者,请县及县级以上医院或专科医院检查后认定核发。 (4)残疾人康复脱残、死亡要及时收回残疾人证;残疾人证遗失要及时注销并补办新证。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第二十条,残疾人证遗失,应及时报告批准残联,声明作废后可申请补发。第一次补发残疾人证的编号在原20位编号后加“B1”,第二次补发加“B2”,依次类推。同时,遗失的残疾人证在残疾人人口基础数据库中注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