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经纪合同是否可撤销? |
释义 | 经纪合同如果存在法定撤销情形的可以撤销。当事人决定撤销合同的,应当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经纪合同被撤销后,自始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再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 经纪合同是否可撤销 经纪合同可撤销,但有条件。《合同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民法典中经纪合同是否可撤销 《民法典》中经纪合同可以协议撤销,也可以法定撤销。法定撤销的情形分别有: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签订了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签订的合同;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签订的合同;重大误解签订的合同;法定其他情形等。 民法典中经纪合同是否可撤销 以下这些经纪合同可以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经纪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二、因显失公平订立的经纪合同。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在紧迫或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而订立的如果履行对其有重大不利的合同。三、因欺诈订立的经纪合同。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虚假情况,诱使对方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四、因胁迫订立的经纪合同。胁迫,是指因他人的威胁和强迫而陷入恐惧作出的不真实意思表示的行为。五、因乘人之危订立的经纪合同。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对方当事人的急迫需要或危难处境,迫使其作出违背本意而接受于其非常不利的条件的意思表示。 合同是否可撤销 《合同法》第五十四条 【可撤销合同】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合同是否可撤销 合同符合法定可撤销情形是可以撤销的,合同可撤销的情形有:一方或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所订立的合同;因重大误解所订立的合同;一方实施欺诈行为所订立的合同;其他法定情形等。 该内容由 嵇小函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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