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合同重大误解的构成要件
释义
    一、表意人对合同内容发生重大误解
    错误具有主观重要性和客观重要性。不是鸡毛蒜皮、无关宏旨的错误。所谓主观重要性,指若表意人知悉实情就不会作出此等意思表示;所谓客观重要性,指表意人经理智评价即不会作出此等意思表示。
    1、下列错误属于较大的错误,可以构成重大误解:
    (1)对法律行为性质的错误将买卖的要约当作赠与的要约予以承诺;
    (2)对人的特征的错误(如将不懂法的人聘为法律顾问)。须注意:人不仅包括合同当事人,还包括与合同有关的第三人。
    (3)对标的物的性质(如品种、质量、规格)和标的物数量的错误(将小产权房当作大产权房购买)
    (4)误传、误写、误说。
    2、因为误解,致使表意人表示出来的意思与其内心真意不一致。
    3、表意人因误解遭受较大损失。
    二、关于标的物错误,注意两点:
    1、对于标的物的错误须为性质错误而不能是价值错误。
    (1)性质,指标的物具有的、对价值产生影响的事实上、法律上的特征及关系。
    (2)价值并非性质,而是性质(以及供求关系等因素)产生的结果。对于标的物价值(或市场价格)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
    2、法律行为作出时,对标的物当下性质的错误认识,可构成重大误解。法律行为作出时,对标的物性质未来变化的错误认识,不构成重大误解。
    三、狭义的动机错误不属于重大误解
    重大误解,须为对法律行为内容的错误。也就是说重大误解须为对法律行为所形成之法律关系要素的错误(即对法律关系的主体、内容与客体发生错误)。动机不属于法律行为的内容,如果意思表示的内容并无错误,仅仅是作出意思表示的内心起因(动机)发生错误,属于狭义的劫机错误,不构成重大误解。
    四、认定重大误解的注意事项
    1、表意人利用使者为意思表示的,若使者因过失传达错误,可构成重大误解;反之,若使者故意传达错误,该意思表示不能生效,就没有重大误解之问题。
    2、保证人对偾务人信用状况的错误认识,系保证人应当承担的典型风险,虽属对当事人特征的重大错误,作为例外,不构成重大误解。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6 3:3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