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三年不需要返还彩礼,但如果没有共同生活或男方导致生活困难,当事人可主张返还。法院判决时会考虑共同生活时间、子女、财产使用、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等因素,酌情确定返还比例。结婚三年离婚后,通常不需要返还彩礼。但如果符合以下情况,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没有共同生活;(2)男方在婚前支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即使符合彩礼返还的情况,也不意味着彩礼会全部返还。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酌情考虑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因素,来确定返还比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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