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公司设立的方式基本为两种,即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1、发起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的全部股份或首期发行的股份由发起人自行认购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2、募集设立。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只认购公司股份或首期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部分对外募集而设立公司的方式。 一、股份公司发起设立的程序 股份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主要程序为: 1、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要式方式载明法定和约定的必要事项,确定公司的类型、宗旨等重大事项,为公司的设立提供基本的行为规范。 2、认足首期股份。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全部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除其他发起人一致同意外,任何发起人均不得将其认股权转让他人。 3、缴纳股款。通常,发起人均应按其所认股份缴足全部股款。 4、组建管理机关。由发起人选任董事、监事等,建立公司的管理机关。 5、进行设立登记。由选举产生的公司管理机关依法向主管机关申请设立登记,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注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或注册证书后,公司即为设立。 二、如何定义原始股释 原始股票是公司上市前发行的股票。在中国证券市场,原始股票一直是利润和财富的代名词。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通过发起或者募集的方式设立。发起设立是指公司发起人认购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部分股份,其余部分向社会公开募集而设立公司。由于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一年内不得转让,社会上出售的所谓原始股份通常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向社会公开募集的股份。 三、公司发起人有股份吗 公司发起人是有股份的。成立股份有限公司,无论是采用发起设立还是募集设立的方式,都需要由发起人相应的认购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并且依法履行自己的出资义务。 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十七条,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的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 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