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租房时有哪些行为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释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八种租房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未满18周岁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婴儿不满1周岁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
    法律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八种租房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
    1.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未满18周岁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2.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婴儿不满1周岁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同样可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
    3.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4.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多人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
    5.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6.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患有严重残疾、行动不便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7.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患有传染性肺结核、性病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8. 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居住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
    2、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3、出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租赁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
    4、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
    5、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警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6、承租人就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
    7、承租人利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
    8、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罚款。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公安部《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以下八种租房行为需承担相应责任。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未满18周岁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患有严重疾病、怀孕或者哺乳婴儿不满1周岁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同样可被处以200元至500元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多人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患有严重残疾、行动不便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患有传染性肺结核、性病或者有其他严重疾病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其他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居住的人员居住的,或者未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可被处以3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对于出租人未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租赁房屋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并没收非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并处月租金5倍以下的罚款。对于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承租人的,处以警告、月租金3倍以下罚款。对于出租人不履行治安责任,发现承租人利用所租房屋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违法犯罪嫌疑不制止、不警告,或者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的,责令停止出租,可以并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对于承租人就将承租房屋转租、转借他人,未按规定报告公安机关的,处以警告,没收非法所得。对于承租人利用非法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的,没收物品,处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对于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违反规定的,由县(市)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予以处罚,同时对单位的主管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处以月工资两倍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第二章 电子商务经营者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二十一条 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四章 租赁合同 第七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非因承租人原因致使租赁物无法使用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租赁物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扣押;
    (二)租赁物权属有争议;
    (三)租赁物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情形。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4 7:29: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