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如下:是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体职工每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职工每月平均工资的总额都要按照上一年度每月平均工资收入进行计算。单位和职工月平均工资低于上年度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百分之六十的,以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百分之六十为缴费基数。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条:工伤保险费的征缴按照《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关于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的征缴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