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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老工伤伤时为93年未赔付,现在找,赔付标准应该是什么,有没有相关案例
释义
    工伤赔偿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亲属根据法律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职工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后即可享受工伤待遇。一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同时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五至六级工伤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至十级工伤职工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获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法律分析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工伤职工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鉴定结论的次月起享受工伤待遇。
    第二十二条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应当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基本养老金时,工伤职工基本养老金低于伤残津贴的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
    第二十三条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以其解除劳动关系时的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分别支付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24个月、21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二十四条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用人单位向职工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本人自愿解除劳动关系的;(二)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三)劳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以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标准分别为:七级15个月,八级12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6个月。
    结语
    工伤赔偿标准,即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亲属应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发生工伤的职工,由用人单位按照相关标准支付费用。根据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工伤职工自次月起享受工伤待遇。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应办理退休手续,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五级和六级工伤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在特定情况下解除劳动关系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补助金的标准根据工伤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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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5 16:16: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