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无论分居多少年,只要未经法院判决离婚,或者在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都不能解除合法的婚姻关系。按照您所表述的情况,若您和前妻分居十多年,结婚时,前妻用的假信息,现在您想离婚而前妻找不到,您可以选择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申请法院判决准予离婚。法院在审理时,会依据你们夫妻之间感情是否破裂,来作为是否准予离婚的依据。按照您所描述的情形,前妻在结婚登记时提供假的信息,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法院会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法》: 第三十一条 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 第三十二条 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