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动产权证补办流程 |
释义 | 1、备件申请“首先产权人应该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档案处提出补办的申请,档案处核对房产的存档,开具房产证遗失的证明。申请书要写明产权证丢失原因、经过、丢失时间及地点。 2、备案查档:然后,产权人要到房屋所在的房地产局的原产权证发证机关申请内部查册,缴纳查册费后,由原产权证发放机关开具临时收据,对申请遗失事项进行内部查册核对。 3、登报声明:房屋产权人需要携带相关材料,去国土局官网发布公告声明,声明是为了表示:原房产证作废。公告满足你所地在要求的日期后,就可以申请办理新证(有的地方是在15个工作日后就可申请办理)。 一、房产证遗失补办的流程? 首先填写补办申请书,在补办申请书中应该写明原房产证丢失的时间、地点和其他具体情况。写好后携带申请书到原颁发房产证部门开具介绍信,同时到报社刊登遗失声明。最后带上遗失声明报纸原件、身份证、户口本等证件,到原颁证部门领取新的房产证。 二、房产证补办需要什么手续? 房产证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的证件。房产证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遗失后,权利人可到房屋所在地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申请补办。 具体程序是: 1.权利人需持有效的身份证件,先前往房产档案部门查阅档案,档案部门经查实后出具遗失登报证明,权利人持此证明到报社刊登遗失公告。 2.公告满30日后,权利人持公告的报纸、档案部门出具的遗失登报证明、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前往登记部门申请遗失换证登记。权利人10日后就可领取新产权证,新产权证上会注明补发字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破损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符合换发条件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换发,并收回原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不动产权利人申请补发的,由不动产登记机构在其门户网站上刊发不动产权利人的遗失、灭失声明15个工作日后,予以补发。不动产登记机构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应当将补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并在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不动产登记证明上注明“补发”字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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