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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官不听取我的证言,是否可以要求延期庭审?
释义
    法律分析: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并提供证据。法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但如果当事人没有提供证据或证据不够充分,法官有权决定是否采信。
    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官没有听取自己的证言,可以申请延期庭审。但需要满足延期的合法理由,比如临时生病、重大家庭事件等。如果没有合法理由,法院可能不会同意延期申请。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当事人应当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并提供证据。法官应当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和质证,查明案件事实。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当事人请求延期应当说明理由。法院认为有合理理由的,可以延期;没有合理理由的,不准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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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1 15:3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