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
释义 | 本文主要介绍了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步骤。首先,贷款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咨询并提供所需审计资料;接着,员工或客户向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中心核实员工存贷情况并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然后,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异地贷款并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信息;之后,城市公积金缴存中心对异地职工贷款情况进行明细账记录;最后,贷款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催收工作。 法律分析 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的步骤如下: 首先,贷款市公积金中心会接受职工关于异地贷款的咨询,然后一次性告知他们所需的审计资料。 (2)员工本人或其客户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根据员工的申请对员工的存贷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已结清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员工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3)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员工住房公积金申请后异地贷款,应当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存单和使用证明中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在规定期限内办理贷款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至城市公积金中心。城市公积金缴存中心对异地职工贷款情况进行识别,建立异地职工贷款情况明细账。(4)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在还贷期间发生划账的,原缴存的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当及时通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划账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时,要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进行重新认定和记录。(5)贷款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的余额可以扣除偿还贷款。 结语 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需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首先,贷款市公积金中心会接受职工关于异地贷款的咨询,然后一次性告知他们所需的审计资料;其次,员工本人或其客户向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公积金中心根据员工的申请对员工的存贷情况进行核实,并对未使用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已结清第一笔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的员工出具《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接着,贷款市公积金中心受理员工住房公积金申请后异地贷款,应当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存单和使用证明中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然后,城市公积金缴存中心对异地职工贷款情况进行识别,建立异地职工贷款情况明细账;最后,贷款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四章 提取和使用 第二十六条 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可以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贷款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贷款手续。 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由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承担。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五条 住房公积金应当用于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作他用。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2019修订):第三章 缴 存 第二十二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为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有效凭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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