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吗? |
释义 | 北京公积金可以一次性提取吗? 住房公积金是带有强制性的职工住房保障性储备金,单位和职工按照等额比按月例缴纳,存入职工个人账户。主要用于解决住房问题,是缴存职工们的一种福利性待遇。当缴存一定年限之后,公积金的余额是可以根据职工的需要提取出来的。 退休人员在退休后,可以一次性提取,出国定居和死亡的人员可以一次性提取,其他情况只能分阶段提取。对于在职职工,一般只有买房或是租房居住的,才可以分阶段提取。也就是说每月因为购房贷款的,可以按月提取住房公积金来作为还贷资金,每月租房的人员,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来支付房租费用。 办理住房公积金主要是需要准备齐全的手续资料,需要的材料主要有: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购房合同、银行卡(必须是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银行卡)等资料,需要注意的是要尽量本人亲自办理,否则还办理委托书。手续齐全,一般会在5个工作到账,另外办理住房公积金的人员非常多,需要提前到中心大厅抽号排队等待,一般情况,一个工作日内能办理完毕。 法律规定: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一、取公积金需要哪些材料? 提取公积金需要准备的材料有: 1、需要写一份提取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信息,如身份证原件以及复印件。 3、申请人应当填写一份支取申请书。此外,还需要准备一份首套房的首付款收据以及一份购房合同。如为二套房,还需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契税凭证等。单位核实后出具提取证明。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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