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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结婚后女方给父母买房子属于共同财产吗
释义
    夫妻结婚后,女方购买房产,由双方父母共同出资,登记在子女名下,可认为按各自出资份额共有。但另有约定时,则视为仅对一方子女的赠与,房产属于该方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结婚后,女方给父母买的房子,如果是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也可以按照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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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7:23: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