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后女方父母购买的房子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后女方父母为女方购置的房屋,是否视为共同财产?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规定,如果女方父母在女方结婚前就已经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被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如果女方父母在女方结婚后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那么应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法律分析 婚后女方父母为女方购置的房屋,是否视为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规定,如果女方父母在女方结婚前就已经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那么该出资应被视为对其子女个人的赠与,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如果女方父母在女方结婚后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那么应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进行处理;如果双方之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那么应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二十九条,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的原则处理。 二、送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亲属陪送嫁妆在实践中有两种情况,一是双方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而举行了当地的结婚仪式,嫁妆在举行婚礼仪式时给付;另一种是双方先办理了登记结婚手续,后举行了结婚仪式,而嫁妆在举行结婚仪式时给付。上述情况,以结婚登记的时间为界,陪送女方嫁妆的时间在结婚登记之前的,认为这是女方家人对女方的婚前个人赠与,离婚时应认定为女方的婚前个人财产;陪送女方嫁妆在登记结婚之后的,如果女方家人没有明确表示是对女方的个人赠与,离婚时应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共同赠与,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拓展延伸 女方嫁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而定。如果是女方婚前所得的财产,那么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归女方个人所有;如果是婚后所得,或有明确表示归双方所有,那么属于双方共同财产。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双方还可以协商处理,协议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结语 婚后女方父母为女方购置的房屋,应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的规定处理,除非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应根据双方之间的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处理。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的原则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