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建被强拆怎么办 |
释义 | 违建被强拆不服的解决方式有: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行政机关会先予以公告,在公告期内,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违建已被强制拆除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一、房屋拆除拆迁有补偿吗 违建房拆除无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被强拆的违建房可以认定为违章建筑,违章建筑不合乎法律规定,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可以直接强制拆除并不需要给付补偿金。 二、基本农田违建拆除流程 基本农田违建拆除流程是: 1、由行政机关调查取证; 2、行政机关确认建筑物违章后,对违章搭建人作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其停止违法建设行为; 3、搭建人不拆除违章建筑的,行政机关在处罚决定前,依法向其发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结果和被处罚人陈述、申辩等权利。 三、收到拆除通知书怎么办?急! 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需要做到以下几点:1、核查作出机关是否具有执法主体的资格2、查看处罚决定书作出的内容是否合法。通常《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作为行政处罚,应该依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予以作出。因此,如果是行政机关所出具的《责令限期拆除通知》里,应该载明法律规定的相关内容。3、针对涉案的建筑物确定,是否准确具体如所作文书,与建筑物体的位置、名称实际不符或者不够具体明确,一般会被依法撤销重作。4、针对涉案建筑物体违法情形的认定,是否准确 例如建筑物的面积或者层数,合法面积与违法面积分别是多少等等,被拆迁人在了解以上信息后,应该及时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程序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行政诉讼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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