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还可以拿结婚证吗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我国婚姻登记制度的相关规定,包括一夫一妻制、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等情况下婚姻关系的无效性,以及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流程和所需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第一千零五十一条和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的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婚姻登记申请予以登记,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登记。同时,办理离婚登记也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登记。 法律分析 一、未离婚是否可以领取结婚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一条的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 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我国实行一夫一妻制,在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可以再次领取结婚证的,否则第二次的结婚证将构成无效婚姻,行为人也需要承担重婚罪的相应刑事责任。 二、登记结婚的流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登记: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双方当事人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 4、婚姻登记机关对双方提交的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另外,如果是再婚,双方还需要带离婚证、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等材料。因此,再婚登记结婚时,离婚证如果丢失,必须先按照相关规定对离婚证进行补办。 三、办理离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可知,办理离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以下流程进行登记: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拓展延伸 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是两种不同类型的登记,需要遵循不同的流程。 结婚登记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 准备材料:双方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婚姻状况证明以及3张2寸彩色照片等材料。 2. 预约登记:双方需要提前预约登记时间,一般需要提前1-3个工作日。 3. 到登记部门排队等候:双方需要到登记部门排队等候,等待工作人员接待。 4. 填写申请表:双方需要填写《结婚登记申请表》。 5. 缴纳费用: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地区而异。 6. 领取结婚证:办理完结婚登记后,双方可以领取结婚证。 离婚登记需要经过以下流程: 1. 准备材料:双方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或者居住证)、离婚协议等材料。 2. 到登记部门排队等候:双方需要到登记部门排队等候,等待工作人员接待。 3. 填写申请表:双方需要填写《离婚登记申请表》。 4. 缴纳费用:办理离婚登记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金额根据地区而异。 5. 领取离婚证:办理完离婚登记后,双方可以领取离婚证。 以上是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的一般流程,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而异。在办理过程中,双方应该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可能会影响登记结果。 结语 这段话讲述了婚姻登记和离婚登记的流程和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婚姻家庭受国家保护,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在一段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是不可以再次领取结婚证的,否则第二次的结婚证将构成无效婚姻,行为人也需要承担重婚罪的相应刑事责任。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登记,而办理离婚登记也需要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申请,并填写相应的申请表格和协议,进行审查后领取离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应当接受婚姻登记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婚姻登记工作。 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婚姻登记,除按收费标准向当事人收取工本费外,不得收取其他费用或者附加其他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婚姻登记工作,保障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的实施,保护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简称婚姻法),制定本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 结婚登记 第六条 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一)未到法定结婚年龄的; (二)非双方自愿的; (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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