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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贫困证明的相关要求
释义
    1、贫困证明中要求明文出现贷款人名字,并且要求与本人身份证上的名字完全一致,不能用同音字、不规范简写字代替,不能有错别字。贷款人名字不得涂改。
    2、贫困证明要求加盖家庭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公章,或更高一级主管部门公章。其中有效的公章有:乡(镇)人民政府、县民政局、市民政局。城市居民可以是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社区公章。注意村民委员会的公章无效、单位公章无效。贫困证明尽量不出现两个或以上公章。
    3、贫困证明中明文出现家庭经济困难,需要申请国家贷款字样。
    4、贫困证明要求用材料纸或文稿纸,且用钢笔或水性笔书写,用圆珠笔书写无效。
    一、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收据书写的基本要求是完整的收据,通常由标题、正文和签名三部分组成。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字体稍大。正文一般要写下以下内容,即收到的钱物数量、类型、规格等。签字一般要求写上个人或单位的名字,签字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加盖公章。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二、低保申请书怎么写
    低保申请书的具体书写内容如下:
    1、低保申请书该写上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所、联系方式;
    2、其家庭成员的基本情况;申请人的具体请求;
    3、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即与本人同住的家庭成员的收入水平;
    4、希望获批的请求等内容。
    二、申请低保的所需的材料如下:
    1、申请书;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3、收入证明,在职人员收入证明,由其所在单位的劳资人事部门按照市民政局统一规定的格式填写,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4、其它证明材料。
    综上所述,对于申请低保的家庭,街道办事处对居委会上报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调查后报区县民政局。对符合城市低保待遇条件的家庭,由区县民政局负责审批,于申请30日内,核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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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3 8:5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