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 刑法 》第第二百三十七条 【强制猥亵、 侮辱罪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者 拘役 。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猥亵儿童罪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 法律客观: 《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九条 原审人民法院对于发回重新审判的案件,应当另行组成合议庭,依照第一审程序进行审判。对于重新审判后的判决,依照本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百二十八条、第二百二十九条的规定可以上诉、抗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