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首先去当地建筑渣土消纳管理办公室,如果没有此部门,也可以去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然后去属市城乡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按以下流程办理。办理渣土运输处置手续需提供:渣土处置申请表(市渣土办领取);单位营业执照及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运输车辆营运证、有效行驶证复印件一份;处置场所现场照片及有关情况说明; 渣土运输单位与建设方或施工方签订的运输合同复印件一份。 市渣土办进行书面审核;审核合格后,现场测量渣土数量(地面以上实地测量,地面以下以图纸为准)和现场检查渣土运输车辆情况; 到市行政服务中心住建局窗口缴纳建筑垃圾处置费,签订渣土运输处置责任书,办理《渣土处置许可证》和《渣土运输准运证》。 法律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第七条 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应当向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获得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后,方可处置。 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的20日内作出是否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颁发核准文件;不予核准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具体条件按照《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