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石家庄市办居住证要什么东西 |
释义 | 石家庄居住证办理材料: 1、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 2、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并办理居住登记已满半年, 3、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申领居住证"。 4、在居住地实际居住半年以上,但未办理居住登记或办理居住登记不满半年的,经派出所核实确实在辖区长期居住,同时能提供6个月以上房产证、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纳税证明、社保凭证、养老保险凭证、写生证等证明材料的流动人口,也可申领居住证。 居住证的申领材料:公民申领居住证时,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近期相片及在居住地居住、就业、就读已满半年的合法有效证明。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或连续就读条件的,也需同时提交实际住址的证明材料。 居住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购房协议和发票、已在房管部门登记备案出租屋的房屋租赁合同、用人单位住宿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政府(部队)或单位出具的房屋使用证明之一。在居住地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申领居住证的,应同时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就业证明:工商营业执照、纳税证明、劳动合同和缴纳社会保险费凭证、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凭证、人事组织部门的工作调动证明、灵活就业人员的养老保险凭证或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之一。 就读证明:学生证、录取通知书、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在本校连续就读的材料之一。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 第九条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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