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买房做了合同公证后,需要再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吗? |
释义 | 还是需要办理过户手续。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的法律行为,具有法律意义的文件和事实的真实性和台法性,以保护公民身份、财产权利和合法利益。它侧重于证明真实、合法的事实意愿,但不能代表权利价值已经合法转移,也就是说公证不等于产权证。此外,当事人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向当地契税征收机关办理纳税印证手续,一般在房地产管理机关办理过户时征收。如果只公证购房合同而不办理产权证明,很可能会出现很多矛盾和不便: 一,容易引起纠纷 当卖家后悔时,很容易引起纠纷,因为房地产管理机关产权档案中的产权人仍然是卖家的名字。 二、购房者权益损失 因为购房者没有拿到自己名字的产权证,所以失去了很多房子的权益。例如抵押贷款、租赁、纠纷证据等。 三,给长期使用带来隐患 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购房者不转让,会给后代的长期使用带来隐患。买受人付款后,买受人未来想办理手续,很大程度上会受到卖受人情况的限制。 四,随时可能受到处罚 如果购房者现在想省钱,其实这是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即使以后纳税,也会受到国家法律法规的处罚,随时可能被判无效交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 第七条房地产转让,应当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房地产转让当事人签订书面转让合同; (二)房地产转让当事人在房地产转让合同签订后90日内持房地产权属证书、当事人的合法证明、转让合同等有关文件向房地产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申报成交价格; (三)房地产管理部门对提供的有关文件进行审查,并在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申请的书面答复,7日内未作书面答复的,视为同意受理; (四)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申报的成交价格,并根据需要对转让的房地产进行现场查勘和评估; (五)房地产转让当事人按照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六)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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