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财产的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有: 1.配偶 2.子女 3.父母 4.兄弟姐妹 5.祖父母、外祖父母 6.对公婆或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 另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一、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继承条件、继承份额、遗产分配原则及继承程序均由法律直接规定的继承方式。 其特征如下: 1.法定继承具有强烈的身份性 法定继承中的继承人是由法律直接加以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指定。 2.法定继承具有法定性 法定继承的法定性,是指法定继承的继承人范围、继承人的继承顺序、继承人的应继份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都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而不是由被继承人决定。 3.法定继承具有强行性 法律关于法定继承的规范为强行性规范,不得任意排除其适用,任何人不得改变法律规定的继承人的范围,也不得改变法律规定的继承人参加继承的先后顺序等,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须按照法律规定的应继份及遗产分配原则来分配遗产。 二、法定继承的适用范围 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遗嘱 2.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未处分的财产 3.被继承人所立遗嘱无效所涉及的遗产 4.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5.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