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如何处罚?(1)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2)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我国实行机动车报废制度,根据机动车的安装技术状况和不同用途,规定不同的报废标准。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不得上道行驶,应当报废的机动车必须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报废后机动车上道行驶的一经发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法律客观: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