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标准是什么? |
释义 | 个人所得税征收标准:居民个人的应纳税所得额,为每一纳税年度的所得额减去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额、专项附加扣除额,和依法确定的其余扣除额后的余额。非居民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月收入减去5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企业纳税应该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总收入,扣除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是采用速算扣除数法计算超额累进税率的所得税时的计税公式是: 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一、个人所得税的相关法规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标准为: 1、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2、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3、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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