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计算工程款欠款的利息? |
释义 | 本文讲述了工程款欠款的利息计算和起算时间以及工程欠款的追讨方式。利息属于法定孳抄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需要承担法定义务,利息计算标准可以按照当事人约定的方式或者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可以选择与欠款人进行协商或者寻求追债公司的帮助,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讨工程欠款。 法律分析 一、工程款欠款的利息怎么算 利息属于法定孳抄息。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除应承担向债权人继续支付工程款的责任外,还因支付拖欠工程款的利息。这是法律规定的做为债务人的发包人应承担的法定义务,毋需双方约定。对于拖欠工程款利息的记付标准,司法解释兼顾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公平原则,规定当事人对利息计算标准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当事人没有约定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利息从应付工程款之日计付。 二、工程欠款利息的起算时间是什么时候 (一)按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时间起算。 (二)若未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时间,那么根据《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分以下几种情况: 1、已交付的,交付之日起算工程欠款利息。商品交付,即应当支付价款,否则就应当支付利息,这是民法对等原则。 2、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起算。发包人在收到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申请后28天内不审批,视为发包人认可该结算文件,并自第29天起视为已经签发竣工付款证书。 3、建设工程没有交付,没有竣工结算,以起诉之日起算工程欠款利息。 三、工程欠款追讨有哪些法律途径 1、与欠款人进行协商 在工程欠款中,欠款人一般都处于比较强势的地位,无论是发包人欠款,还是转包人、违法分包人欠款,他们都有各种理由不支付工程欠款,如工程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发包人未支付工程款、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携款潜逃、发包人拒不结算、拒不验收等等,但这些都不是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根本理由。 2、找追债公司帮助 在欠款人拒不支付工程欠款的情况下,部分被欠款人选择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来协助要回工程欠款。 3、法律途径 所谓法律途径,无非是指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等待法院判决之后,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结语 工程款欠款的利息计算、起算时间和追讨方式等法律问题都已经在上述文中详细解答。欠款人应当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及时采取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同时,作为发包人,也应当承担起法定义务,确保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六条 承包人将建设工程转包、违法分包的,发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工程价款;已经完成的建设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参照本法第七百九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2017修正):第二章 招 标 第十三条 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营业场所和相应资金; (二)有能够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的相应专业力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章 建设工程合同 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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