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企业为其投资者或者职工投保商业保险所发生的保险费支出,限于以下两种,才准予税前扣除:1、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2、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扣除的其他商业保险费。 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三十六条规定,企业按国家规定为特殊工种职工支付的法定人身安全保险费,以及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税前扣除的商业保险费,准予税前扣除。 《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应当为从事高空、高压、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矿井等高危作业的人员办理团体人身意外保险或个人意外伤害保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