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约期间赠与是不是属于不当得利 |
释义 | 婚约期间赠与并不属于不当得利。不当得利是指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赠与是双方所签订赠与合同后将财产赠与给另一方的情形,赠与需要有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一、赠与合同具有什么法律性质 赠与合同是指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法律性质为:赠与行为是一种无偿行为,也是一种双方行为。受赠人有无偿取得赠与物的权利,但赠与合同约定负担义务的,受赠人须按约定履行义务。 二、赠与父母房屋合同需要告知子女吗 父母赠与子女房屋合同是需要签订合同的,但是如果没有签订合同已将实际履行的,合同也成立。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赠与合同的形式可以是书面、口头或法定其他形式等。 三、夫妻间房产赠与后悔了可以撤销吗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与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首先,当赠与人赠与他人房产时,已经成立了赠与合同,双方都应该履行合同约定的内容,不可随意撤销和变更。 其次,如果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 2、对赠与人有扶养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果受赠与人以上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但是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超过时间将不能撤销。 再次,如果房产已经经过登记,则赠与人不可以撤销赠与行为,反悔要回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九条 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 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