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有哪些情况 |
释义 | 一、会计处理原则; 二、成本法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一般分录; 三、权益法下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的一般分录; 四、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企业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应当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一、股权稀释是什么意思 股权稀释顾名思义就是股权所占比例减少了。一般情况下股权代表的是对公司的投票权和分红权,所以股权被稀释就意味这两个权利相应减少。股权稀释,有两个层面上的解释,一是企业增发股份,导致原持股股东手里的股份占比降低,股权被稀释,原持股股东一般指的是创始人团队。二是当公司追加投资时,后期投资者的股票价格低于前期投资者,或者产生配股,转增红股而没有相应的资产注入,前期投资者的股票所包含的资产值就被稀释。对企业来说,在融资扩大的发展过程中,股权稀释是必须的,合理地进行股权稀释,也能够实现股东和企业的双赢。对于创始人来说,股权稀释意味着投票权比例的减少,但是持有股权的价值在稀释前后是否减少,关键取决于稀释前后公司价值的变化。 二、隐名股东的权益如何保护 第一、采用书面协议明确显明股东和隐名投资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隐名投资者是拟投资公司的实际股东,显名股东只是代为持有股权; (2)隐名投资者可以随时要求显名股东将股权变更登记至自己或指定的第三方名下; (3)如果拟设立公司不能成立或隐名投资者无法变更为注册股东,则隐名投资者享有要求返还投资款的权利,或者在公司发生资产增值时,享有要求按比例返还投资增长价值的权利; (4)显名股东因持有股权所享有的利益,如公司利润等,应支付给隐名投资者; (5)未经隐名投资者同意,显名股东不得将持有的股权转让给第三人,并就此约定相对严格的违约责任。 第二、争取与其他股东以及公司签订书面协议,明确各方对股权代持的知悉和同意。 隐名投资者和显名股东之间的协议只在双方之间形成债权债务关系,不能满足“与其他股东达成设立公司或继续经营公司的合意”的实质要件。 第三、积极参与公司管理,充分行使股东权利。隐名投资者在进行出资并设立公司后,应当积极参加公司经营管理,委派管理人员或其他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决策。 第四、关注显名股东持股情况,及时办理股权变更登记。 三、股权转让地税怎么办理 股权转让地税的办理如下: 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5、评估、验资; 6、出让方召开职工大会或股东大会; 7、股权变动的公司需召开股东大会,并形成决议; 8、到各有关部门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办理股权转让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股权转让协议》; 2、成立时《验资报告》及实收资本变动时《验资报告》原件及复印件,附银行进账单; 3、股权变更企业“转让双方约定的定价基准日”和“本次变更申报前所属月份”的财务报表,所投资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 4、股权变更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费发票; 5、股东会决议或公司相关权利部门的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6、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 7、转让方及受让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8、《股权结构信息表》; 9、房产或土地为租赁的需提供租赁合同及租赁费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10、转让方及受让方对股权转让有关支出真实性负责的申明并盖公章或手印。 综上所述,地税局股权转让流程是复杂的。其中,需要注意的是,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转让可分为内部转让与外部转让两种类型。股权转让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包括股权结构信息等材料,以便于受让方了解所转让股权的情况。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股权投资管理规定》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股权投资,是指运用公司资产对外进行股权投资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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