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到期什么情况下可以续签? |
释义 | 劳动合同到期后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续签: 1、双方协商一致续订劳动合同; 2、在工作单位就职期间因工负伤并且确认丧失劳动能力的; 3、单位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4、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而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等。 一、哺乳期内可以辞退员工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哪些情况下单位不可以辞退员工 除存在过失性辞退的情形之外,用人单位在下列情况下不得辞退员工: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其他。 三、公司是否可以选择不续签合同 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1、职业病病人在看病的; 2、患病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医疗期内;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连续工作满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6、其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