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办理房产变更的手续流程 1、提出申请 首先要持有关的资料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提出申请。满足变更条件的申请人,必要时区房管局的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调查。 2、审核制证 区房屋产权中心审核满足条件后校对并记载于登记薄。 3、交费领证 申请人接到通知后,持本人的身份证到房屋所在区的房管局交费后。领取房屋权属证书,并将变更的事项登记在簿。 二、变更登记要交的材料 不同类型的变更登记准备的材料也有不同的规定。 (一)名称变更登记准备的材料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身份证明; 3、房地产权证书; 4、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工商局等机关出具的姓名或者名称变更的证明文件(原件复印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 (二)房屋坐落变更应提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 4、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房屋坐落的街道、门牌号等名称发生改变的证明文件; 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同一所有权人分割、合并房屋的变更登记要交的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房屋所有权证书; 4、房屋分割、合并的原因证明文件; 5、房屋测绘报告和房屋测绘平面图; 6、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设计图; 7、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