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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遗嘱最后一份才有效还是公证后有效
释义
    法律分析:一、遗嘱最后一份才有效还是公证后有效
    公证遗嘱要大于最后一份遗嘱;
    二、遗嘱的形式有哪些?
    遗嘱的形式有五种,分别是:
    (一)公证遗嘱。即经过公证机关证明过的遗嘱。
    (二)自书遗嘱。遗嘱人自己书写的遗嘱,最为常见。
    (三)代书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代为书写的遗嘱。
    (四)录音遗嘱。遗嘱人口述内容,他人录音做成的遗嘱。
    (五)口头遗嘱。遗嘱人在危急时刻,口头表达内容的遗嘱。
    在这五种遗嘱形式中,以公证遗嘱效力最高。
    三、遗嘱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并非只要是遗嘱人作出的任何遗嘱都是合法有效的。遗嘱要想生效,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遗嘱人立遗嘱时神志清醒,不存在被强迫或者欺骗的情形。
    (二)如果继承人之中有人缺乏劳动能力、生活极度困难,遗嘱中必须要给这样的继承人保留一定的遗产份额。
    (三)病危时的口头遗嘱必须要有两个以上的人做见证,而且这两个人本身不能是继承人或与继承人有利害关系。
    四、公证遗嘱子女不签字能生效吗?
    公证遗嘱不需要儿女到场、签字,也不需要发布公告。
    所谓公证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订立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遗嘱。遗嘱人可以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作出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这种处分行为就是遗嘱。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其中以公证遗嘱的证明力最高。
    五、遗嘱的特点
    所谓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共有以下四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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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3 17: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