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嘱是否必须要进行公证 |
释义 | 遗嘱不是必须要公证,遗嘱是自然人按照法律规定,通过定立遗嘱来处分个人财产的行为,只要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等情形,所定立的遗嘱就是有效的。 一、代书遗嘱是亲戚所写有效吗 代书遗嘱是亲戚所写有效。 代书遗嘱当事人有民事行为能力,遗嘱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遗嘱没有伪造、篡改的,就具有法律效力。 被继承人订立遗嘱时,按以下要求书写的遗嘱就具有法律效力: 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即成年人立遗嘱时应当神志清楚,能正确表达自己意愿。 2、遗嘱人的遗嘱只能处分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如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财产,遗嘱的这部分,应认定无效。 3、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4、遗嘱应符合形式要件。 二、民法规定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么? 被继承人可以立遗嘱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只要该遗嘱满足遗嘱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不违反法律规定、遗嘱能体现其真实意思表示等条件,即可自继承开始后生效。 三、遗嘱不写明财产内容是否有效 遗嘱不写明财产内容是否有效,视具体情况而定。 只要是该遗嘱具备有效遗嘱的要件,即是有效的。有效的遗嘱应满足以下条件: 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的; 4、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 自然人可以依照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如果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遗嘱怎么订立是合法有效的 1、遗嘱必须是具备遗嘱能力之人所为,符合法定要式者,才是一个在法律上有效的遗嘱。得为遗嘱的能力称为遗嘱能力。在香港,遗嘱的订立需要有至少两位非受益人担任见证人,遗嘱才具有法律效力; 2、一般而言,这两位见证人的其中一位会由协助订立遗嘱的律师楼合伙人担任,而另一人则由前述律师所邀请的同业担任; 3、遗嘱有效的前提是立遗嘱的行为人,在立遗嘱时是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如果行为人换重病的,只有行为人在清醒时立下的遗嘱才是有效的,遗嘱的生效时间是遗嘱人死亡时,如果是遗嘱人死后,其继承人对于遗嘱的效力或者是财产等分配产生纠纷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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