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遗嘱公证不需要见证人。公证处的公证人员本身就是见证人。 遗嘱公证指的是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 遗嘱公证的办理条件: 1.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的内容和形式不得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遗嘱人处分的财产必须是其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遗嘱公证细则》 第五条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