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非深户申请居住证的条件 |
释义 | 非深户申请居住证的条件具体如下: 1、在深圳市从业,包括就业(含家政服务)、投资兴办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 2、在深圳市内拥有所居住房屋的产权; 3、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 4、在深圳市创业并具备相应的技术或者资金条件或者在深圳市从事文化艺术创作; 5、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 6、已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和在深圳全日制办学机构中接受教育的非深圳市户籍学生申办居住证的发给《深圳市居住证》。 非深户申请居住证的对象具体如下: 1、在深圳市内居住30日以上、已满16周岁未满60周岁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应当申办居住证; 2、未满16周岁或者已满60周岁的人员以及居住未满30日的非深圳市户籍人员可以申办居住证。 综上所述,非深户申请居住证需要符合深圳市有关办理人才居住证、海外人才居住证条件等条件。 【法律依据】: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第十九条 非深户籍人员申领居住证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连续居住满十二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居所; (二)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非深户籍人员自办理居住登记之日起至申领居住证之日止,在特区参加社会保险连续满十二个月或者申领居住证之日前二年内累计满十八个月的,视为有合法稳定职业。 符合特区人才引进规定和正在特区接受全日制中高等学历(职业)教育的非深户籍人员,依照本条例规定在特区办理居住登记的,可以直接申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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