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居间协议履行地的认定 |
释义 | 律师分析: 居间合同履行地的认定为:有约定履行地的情形下,以约定为准。没有约定的情形下,争议标的不动产的,以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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