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应该两处加起来一起申报。依据相关规定,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的,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法律客观: 《关于个人所得税自行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公告》 一、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纳税申报 取得综合所得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应当依法办理汇算清缴: (一)从两处以上取得综合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后的余额超过6万元; (二)取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中一项或者多项所得,且综合所得年收入额减除专项扣除的余额超过6万元; (三)纳税年度内预缴税额低于应纳税额; (四)纳税人申请退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