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投资顾问在履行职责时如存在失职行为导致客户产生经济损失的情况下,须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赔偿标准应当以客户损失为基础,同时需考虑顾问行为的具体情况和相关约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第一千三百七十二条 投资顾问明知客户的资产不适宜所推荐的投资项目而未进行适当提示,致使客户损失的,应当承担与客户商定的赔偿责任。 2、第一千三百七十三条 投资顾问未尽职责,致使客户损失的,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按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与客户商定的赔偿责任。 3、《证券投资咨询业务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 投资顾问应当依据客户的风险承受能力、投资经验和投资目的,提出符合客户需求的可行的证券投资建议。若未尽职责导致客户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以上法律规定表明,投资顾问需承担投资损失的赔偿责任,具体赔偿标准应当以客户损失为基础,具体金额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