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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员工职业病赔偿标准
释义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一、职业病的构成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必须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1、患病主体是企业、事业单位或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
    2、必须是在从事职业活动的过程中产生的;
    3、必须是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职业病危害因素引起的;
    4、必须是国家公布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所列的职业病。
    四个条件缺一不可。
    二、职业病的主要类型
    按照2011年12月3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根据2013年12月30日修订的《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它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分别是:
    1、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2、职业性放射病。有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内照射放射病等。
    3、职业性化学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4、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
    5、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
    6、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7、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
    8、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
    9、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
    10、其他职业病。有职业性哮喘、金属烟热等
    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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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3:2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