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职业病一次性赔偿多少 |
释义 | 1、医疗费:因患职业病进行诊疗所需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2、住院伙食补助费:由用人单位按照当地因公出差伙食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 3、停工留薪期待遇: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 4、生活护理补助费:经评残并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生活护理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标准支付; 5、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经鉴定为十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伤残等级享受相当于6个月至24个月的本人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6、伤残津贴:经鉴定为四级至一级伤残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当于本人工资75%至90%的伤残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7、死亡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不低于48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8、丧葬补助金:因职业中毒死亡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一次支付; 9、国家规定的其他工伤保险待遇。 一、职业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吗 职业病不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职业病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用人单位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业病病人,应当调离原岗位,并妥善安置。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给予适当岗位津贴。 职业病病人的诊断、康复费用,伤残以及丧失劳动能力的职业病病人的社会保障,按照国家有关工伤社会保险的规定执行。职业病病人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 二、职业病的鉴定流程 1、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提交申请书; 2、鉴定办事机出具职业病鉴定资料提交通知书; 3、当事人10个工作日内如实提交职业病鉴定所需的资料或者书面陈述; 4、缴纳鉴定费; 5、符合受理条件的发给受理通知书; 6、抽取鉴定专家,开鉴定会,进行鉴定; 7、出具《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职业病鉴定实行两级鉴定制,设区的市级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负责职业病诊断争议的首次鉴定。 当事人对设区的市级职业病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诊断鉴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鉴定组织所在地省级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申请再鉴定,省级鉴定为最终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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