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深圳生育津贴的领取方法 |
释义 |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如果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时间不满1年,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职工本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职工可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员工可申请生育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为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深圳自3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法律分析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如果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时间不满1年,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职工本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职工可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员工可申请生育基金支付生育津贴。 据了解,为进一步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深圳自3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参保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就近选择社保机构申请报销。 如需申请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在网上受理、办结并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需要到社保机构,也不需要再另外提交任何资料。生育津贴的申领工作将于2016年3月15日后正式开展。由于生育津贴系统需匹配生育医疗费用相关信息,用人单位如需申请生育津贴,可指引有需要的员工报销其先行支付的费用(不在深圳定点机构生育发生的费用),计账部分无需报销。 拓展延伸 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是保障女性生育权益的重要措施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女性职工在生育或者流产期间,可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生育保险报销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女性职工在生育或者流产结束后30日内,向用人单位提交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和相关证明材料,如医疗发票、生育保险待遇领取证明等。 2. 审核确认:用人单位在收到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确认无误后,将申请材料提交至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收到用人单位提交的生育保险报销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批,确认符合条件后,开具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凭证。 4. 生育保险待遇领取:女性职工在生育或者流产结束后15日内,凭生育保险待遇支付凭证到指定银行领取生育保险待遇。 5. 结算:用人单位在每月月末将上月生育保险待遇结算到职工个人账户中。 总之,生育保险报销流程旨在保障女性职工的生育权益,确保她们在生育或流产期间得到及时、有效的经济帮助。同时,也提醒用人单位和职工遵守相关法规,维护良好的生育政策和社会公平。 结语 根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如果职工参加生育保险时间不满1年,生育及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由职工本人支付。待其累计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后的1年内,职工可到社保机构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企业参加生育保险满12个月的员工可申请生育基金支付生育津贴。为简化报销程序,方便参保人,深圳自3月1日起,生育保险医疗费用的报销将全面实行“同城通办”。所有生育保险参保人申请报销生育医疗费用,可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官网上的“社会保险个人服务网页”进行申请并打印申请表,参保人持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就近选择社保机构申请报销。如需申请生育津贴,用人单位可登录“网上办事大厅”进行申请,并确认已垫付生育津贴;系统将根据数据自动匹配其申请的生育津贴情形,匹配成功后由工作人员在网上受理、办结并发放生育津贴,用人单位不需要到社保机构,也不需要再另外提交任何资料。生育津贴的申领工作将于2016年3月15日后正式开展。 法律依据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制度,促进计划生育。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岗位培训制度,组织开展培训。 鼓励高等院校、职业院校培养婴幼儿照护服务专业人才。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修正): 第五章 奖励与社会保障 第二十三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落实国家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生育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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