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申领条件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由参保单位在补缴后按规定申领。 (1)职工分娩,累计参加职工生育保险满1年; (2)职工分娩的上月,正常参加职工生育保险。 (3)职工分娩的当月至休假结束当月由同一用人单位为其正常缴纳生育保险费用; (4)用人单位已按规定向职工逐月垫付生育津贴; (5)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费期间的生育津贴待遇由参保单位在补缴后按规定申领) 申请材料 1.深圳市职工生育保险津贴申请表 2.身份证 3.出院小结 4.劳动合同 5.法律仲裁文书 6.承诺书 详细信息:深圳产假生育津贴申请所需材料 网上申请流程 1.申请 用人单位确认已按照规定支付职工生育津贴之后,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在“企业网上申报”系统进行申请,并根据页面提示上传图片格式资料;(微信办理入口详见文末) 2.受理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申请后,系统自动受理; 3.审核(即时)系统审核报销信息; 4.审批(即时) 系统进行后台信息校验; 5.办结 信息校验成功的业务系统即时办结; 6.送达 文书根据申请人意愿选择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第八条 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