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户口本上名字与出生日期可以改。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十八岁以上的公民,由本人申请。对于父母离婚后十八岁以下子女姓名变更,必须经离婚双方协商达成协议后方可变更。 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变更姓名的书面报告; 2、本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 3、单位人事部门批准的变更证明或街道证明; 4、其他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