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司解散后的必要步骤 |
释义 | 公司解散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都需要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在解散事由出现后的十五天内成立,开始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如果逾期未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法律分析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在公司面临终止的情况下,负有清算义务的主体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使得公司与其它社会主体之间产生的权利和义务归于消灭,从而为公司的终止提供合理依据的行为。 公司解散后一定要做清算吗 一般公司解散后,一定要清算,并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公司的状况作全面的清理和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结语 公司解散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一般需要进行清算。清算是指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和程序,对公司的资产、负债、股东权益等进行全面清理和处置的过程。根据不同的解散原因,清算组的成立也有所不同。如果公司在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没有成立清算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相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因此,公司解散后的清算是必要的,以确保各方权益的合理处理和公司终止的合法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二条 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四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和组织机构 第三节 董事会、经理 第一百一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可以决定由董事会成员兼任经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修正):第十章 公司解散和清算 第一百八十九条 清算组成员应当忠于职守,依法履行清算义务。 清算组成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财产。 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公司或者债权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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