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什么情况下可以提起公司解散 |
释义 | 法律分析:下列情况可以提起公司解散诉讼: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一、股份少于50% 的股东可以申请解散公司吗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二)》将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等列为单独或者合计持公司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股东提起解散公司事由。 二、有限公司解散原由有哪些 有限公司解散原由有: 1、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召开,公司经营管理有严重困难的;股东投票时不能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大部分,两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的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公司经营管理有严重困难的; 2、董事或者实际控制人持续压制、欺诈,严重侵犯股东利益,不能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纠正; 3、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不能通过股东大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如果公司经营管理有严重困难,公司可能或正在遭受不可弥补的损害; 4、其他经营管理有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在会给股东整体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的,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可以请求人民法院解散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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