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
释义 | 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1、赔偿被害人的损失。2、退赃。3、被告人认罪。4、被害人有过错。5、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同种罪行。6、揭发同案犯的共同犯罪事实。7、犯罪动机。8、间接故意。9、抢救被害人。10、初犯和偶犯。11、发生在近亲属之间的犯罪。12、一贯表现。13、自动投案。14、被害人宽恕。 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有哪些? 1、未成年犯。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2、满七十五岁的人过失犯罪。 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防卫过当。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4、避险过当。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5、犯罪中止。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6、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7、胁从犯。 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不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有违法行为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一条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但应当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时有违法行为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智力残疾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第三十二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第三十三条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改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可以不予行政处罚。 当事人有证据足以证明没有主观过错的,不予行政处罚。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对当事人进行教育。 该内容由 梁广宙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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